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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春令節俗——祈福迎春


台灣的新春到元宵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歲時節慶,民間流傳有一首〈新年歌〉[1],描述此期間每天的節日習俗,其歌謠內容如下:


初一早。


初二巧。


初三無通巧(或作「初三睏到飽」)。


初四頓頓飽。


初五隔開。


初六挹肥。


初七七元。


初八原金。


初九天公生。


初十有吃食。


十一概概。


十二漏尿。


十三關老爺生。


十四月光。


十五元宵瞑。


十六拆燈棚。[2]


 


以下就立春日起之歲末至新年開始的春令期間之歲時節俗,一一作詳細介紹。


一、立春摸春牛


「立春」為二十四節氣之一,屬於陽曆的傳統曆法,多在每年農曆正月,但也有見於年底的,得視當年有無閏月及節氣的推移而有不同。有時會與元宵佳節相近,古時有盛行立春「打春牛」、「摸春牛」之俗,相沿迄今,台灣有些廟宇也會在立春到元宵節時推出「摸春牛」的習俗。


我國自古以來便以農業立國,春耕之始,周代開始,朝廷就有重大的祀春儀式,傳衍到宋朝,朝廷更重視祀春大典的舉行,祈望上蒼賜予豐年。而元、明、清諸代,朝廷也都沿舊例祭春,故有「迎春禮」、「鞭春禮」,即為迎接布糊泥塑的五色春牛遊街,以及由長官鞭打春牛,書史則在旁高聲唸誦「風調雨順」、「國泰民安」、「祿位高陞」等吉祥字句,每鞭打一下,便口誦一句,以示勤於耕種,農民豐收,官員高陞,故稱為「鞭春」或「鞭春牛」。


鞭春禮完畢後,在旁觀禮的民眾便一擁而上,搶奪土牛身上的泥土,拿回家撒在牛欄或豬圈內,民間相信可以避免家畜生病,且會長得肥美壯碩,繁衍力強。舊俗也深信將鞭破的春牛焚化,民眾將此灰泥埋入土中,可以保佑農作物豐收。


台南市安南區土城聖母廟自一九八七年起,每年春節必會推出「摸春牛」的祈福活動,據廟方相傳「摸春牛」是古俗,會帶來大吉大利,而「摸春牛」的口訣,則依所摸部分的不同而帶來不同的福分。「摸春牛」的閩南語口訣如下:


摸牛頭,兒孫會出頭;


摸牛嘴,大富貴;


摸牛腳,家貨吃沒乾;


摸牛尾,剩家貨;


摸牛耳,吃百二;


摸牛肚,家貨剩億萬;


摸春牛,年年有餘。


近代的台灣普遍已不再舉行古禮中的「迎春禮」和「鞭春禮」,只頒定每年立春日為「農民節」,藉此獎勵當年度的傑出農民,是一種有意義的社會活動。[3]台南土城聖母廟每年固定於大年初一為春牛與芒神開光,新春期間到廟裡上香祈福的民眾便可摸著春牛求祈福,到了元宵當日,再舉行盛大的「鞭春禮」,當夜並施放煙火以歡度元宵節。此外,苗栗縣竹南鎮公所與苗栗市公所也曾合辦迎春牛遊街的活動,而春牛則在立春日開光,元宵日再迎春牛遊街。[4]


二、除夕


清代《重修台灣縣志》:「除夕前數日,以各種生菜沸水泡貯甕內,以供新歲祭祀之用,名曰隔年菜。是日,殺黑鴨祭神;作紙虎,口內實以鴨血或豬血生肉,於門外燒之,以禳除不祥。」[5]此項歲末除夕作紙虎,口內實以鴨血或豬血生肉,於門外燒之,以禳除不祥之事,在現代社會中,已相當罕見,紙虎口內含生豬肉,倒是仍保存在北部正一派道士進行「安龍送虎」儀式中送虎煞歸山時。[6]


傳說古代有年獸為害四處吃人,所以家家戶戶於期間圍爐聚餐,享受最後的團聚時刻,直到除夕夜一過,年獸已走,大家紛紛慶祝彼此的倖存,恭賀度過該年並且又增長了一歲,故而留下除夕夜圍爐,初一新正賀歲的習俗。


每年除夕辭年祭拜前,家家戶戶會先準備張貼新的春聯,以紅色的棉紙為底色,有辟邪之意,上面寫有祈求吉慶納福的字句;或是張貼印有財神、門神、吉慶類的年畫,以及融合剪紙藝術的五福門籤。除夕在漢人的歲時節俗中,是相當重要的一個大日子,因為它是歲末家人大團圓的最後日子,一早家家戶戶都在準備除舊布新,迎接新的一年到來。漢人在年終歲末張貼新的春聯和年畫,習俗由來已久,源於古代「桃符」門神演變而來。直到五代蜀國後主孟昶親筆寫下「新年納餘慶,嘉節號長春」,此便成為我國最早的一副春聯。[7]


台灣人在除夕時,神桌和神明彩會特別打掃潔淨,並準備「辭年」祭拜玉皇上帝、三界神明、地基主和祖先等,一般是先在除夕當天凌晨子時拜天公,到了傍晚前再拜家中神明和祖先等,以表辭年。神桌上的長年飯和發粿,上面要插「飯春花」,表示年年有餘(有剩)、發財如意。


當天晚上外地遊子皆返回家中,家人團聚共吃豐盛的火鍋和年夜飯,特別是要吃「長年菜」,取其「長長久久」之意;吃菜頭(白蘿蔔),取「好彩頭」之意;要吃魚,留下一些過新年,象徵「年年有餘」的吉兆;吃長豆或花生(長生果),表示吃到老老老,取其長壽之意。昔日桌下會放一盆爐火,爐的四周再放一些錢幣,象徵家族和財運如爐火般興旺,此即「圍爐」。有些地方習俗也會在後院準備一對帶頭尾青的有節甘蔗,取其「長年蔗」,意寓家人在新的一年可以長長久久、節節高昇之意。


飯後大家聚到廳堂上,長輩坐著,子孫依序向長輩跪地磕頭拜年,長輩再拿紅包一一分給前來跪拜的子孫,此即「分壓歲錢」或稱「分壓年錢」。分完壓歲錢後,結伴四處玩耍以歡度除夕夜,要為年長的父母守歲求長壽,所以會玩樂通宵來守歲。有的民眾會全家大小穿戴整齊帶到祖祠祠堂上香祭祖,有的民眾則是半夜到附近的著名廟宇祭拜祈福或搶頭香。


除夕一到,為除舊佈新迎接新的一年來到有好兆頭,一般禁止吵雜,不准搬弄東西發出聲響、不准大聲講話、不准喝斥吵架、不准哭,鼓勵大家說吉利話。當十二月二十五日或是除夕夜圍爐之後,漢人則忌諱討債、還債,據說歲末到新春期間,會有財神到人間賜福,如有討債還債之事,有如把財神送走或福氣外流,會影響未來的財運和福運,故人人忌諱「破財」的壞兆頭。


三、新年開正


除夕夜過後,緊接著便是新春的大年初一至初五,稱為「新正」的好日子,而大年初一則稱為「開正」、「賀正」,家家戶戶會舉行祭拜神明和祖先的活動,祈求祂們對信眾和子孫在未來新的一年裡能夠諸事平安如意。


家家戶戶要祭拜神明和祖先,也有的廟宇會在新春期間設置七星平安橋,讓民眾買十二生肖替身讓法師為他們祭改求平安;也有的會在新春至元宵期間舉辦春季禮斗法會;一般常見的新春活動則有鬧廳(噴春)、搶頭香、新春點燈(光明燈)、安太歲、祭解等活動。正月初二則是回娘家的日子,正月初三民間說是老鼠娶親日。


四、接神日


由於民間傳說農曆十二月廿四日為送神日,送眾神或灶神,向玉皇上帝述職,稟報人間善惡,至正月初四會再返回人間,該日必須迎接神明下凡,故稱為「接神日」。正月初四為接神日,俗語說「送神早,接神晚」,讓眾神早一點回天庭與玉皇上帝及眾神團聚久一點,再晚一點接眾神回來的主張。又有「送神風,接神雨」的俗語,意思是說,送神時往往天會颳起一陣風來幫助眾神返回天庭;正月初四接神日,天空則會下起一陣雨,表示天降甘霖,眾神應天時返回人間述職一樣。


五、開市(迎財神)


從農曆正月初五到二十日之間,都是商家選擇店面於過年後正式「開市」的佳期,一般台灣民眾多喜好選在初五當天開張,因是日為迎「五路財神」的好日子,取其吉祥之意,也期望來年生意更為興旺、財源廣進。財神有分文財神和武財神兩類,文財神是指比干、文昌帝君;武財神是指關聖帝君(關羽)或玄壇真君(趙公明)。


民間小說《封神演義》記載,趙公明被封為「金龍如意正一龍虎玄壇真君」,率領其部屬招寶天尊蕭升、納珍天尊曹寶、招財使者喬有明(一說陳九公)、利市仙官姚邇益(或稱姚少司),合稱為「五路財神」。[8]台灣民間也盛行求財時,焚化印有五路財神神像的五路財神金。此外,土地公、財帛星君、和明初擁有聚寶盆的沈萬三等,也被視為財神類。


年初家家戶戶多期待迎財神降臨賜福,昔日會於街上採買印版的財神年畫,現代則多為印刷的財神年畫來張貼,祈求財神賜予的財富。現代多供五路財神、八路財神,並焚五路財神金或八路財神金。[9]


從前商家在開市(或開張)當天,會先在招牌上繫紅彩,店內會張掛以紅紙書寫的「黃金萬兩」、「開市大吉」、「開市大發」、「開工大吉」、「招財進寶」、「生意興隆」的吉祥字句。待祭拜完畢,則鳴放鞭炮驅邪以祝賀開張大吉。


六、初七人日


正月初七這一天,是我國傳說中人被創造出來的日子,故為「人日」。傳統漢人多在新春期間從正月初一到初七,皆有不同的忌殺生禁忌,以免來年招惹各項兵災、刀災、血災等劫禍。


《荊楚歲時記》載:「按:董勛問禮俗曰:『正月一日為雞,二日為狗,三日為羊,四日為豬,五日為牛,六日為馬,七日為人,以陰晴占豐耗,正旦畫雞于門,七日帖人於帳。』今一日不殺雞,二日不殺狗,三日不殺羊,四日不殺豬,五日不殺牛,六日不殺馬,七日不行刑,亦此義也。」[10]


民間也傳說遠古時期女媧娘娘分別在正月初一到初七期間,每日創造一物,分別是雞、狗、羊、豬、牛、馬、人。這些殺生的禁忌便是體恤動物的犧牲,體念牠們為最後被創造出來的人類勞動耕作、駝負重物,或是作為我們日常飲食的營養補充來源。在一年開始之際,先禁殺生,以感念上天好生之德。


年初禁殺生的忌諱,漢人遵行初一茹素;而台灣則演變成初一早上吃素齋。而人被創造出來的正月初七,便成為民間俗稱的「人日」,傳統習俗要吃七種蔬菜作成的「七寶羹」,並用五彩絲織品剪製人形,懸掛帳上或插在鬢上,以求吉祥如意。[11]


七、初九天公


每年農曆正月初九是天公生,民間俗稱的「天公」即玉皇上帝,也是道教傳統中所尊稱的「昊天上帝」或「玄穹高上帝」,玉皇上帝在天庭統領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眾神,由於祂的地位相當尊貴,所以民間祭拜天公生時,態度非常慎重,民間俗諺說:「天上天公,地下母舅公」,便道出天公神格的高貴。


祭拜時最傳統的大禮是,打開大門,穿戴整齊,並依長幼順序上香,行三跪九叩禮,一般現代信眾往往上香祝禱而已。祭拜完畢後,先燒金紙,再將天公座一起燒化,之後再撤去供桌。


一般祭拜天公的時間,約從農曆正月初九凌晨子時(十一點至一點)開始,直到翌日清晨七點以前皆可,但俗傳天公的神格非常尊貴,因此越早敬供越有誠意。有些天公信仰盛行地區的信眾,慎重者先在半夜於家中擺設頂、下桌,以上桌清素拜天公、下桌葷食敬兵將,民眾拜天公後,又再前往鄰近的天公廟上香獻敬。


八、上元節(元宵節)


傳說元宵節起源於漢代宮廷於正月十五日夜時京城解除宵禁,通宵達旦燈火輝煌的祭祀「太一」(泰一、太乙)天帝神的古俗而來。元宵節又稱「上元節」,也是道教三官大帝中天官大帝的神誕日,三官大帝亦即「上元一品九氣賜福天官洞靈元陽紫微大帝」(天官)、「中元二品七氣赦罪地官洞齋元虛大帝」(地官)和「下元三品五氣解厄水官洞陰元光大帝」(水官)等三位,民間俗稱三界公,神格相當尊貴,常代表天公接受信眾的祈求賜福、赦罪與解厄等。而祭祀三官大帝的日子分別是上元節(正月十五)、中元節(七月十五)和下元節(十月十五),合稱為「三元節」。


自古以來王室和民間百姓都相當重視正月十五日鬧元宵,每逢是日舉國歡騰,當天由於恰逢上元天官大帝誕辰,各宮廟多先結三官壇(俗稱三界壇),延聘道長誦《三官妙經》,祈請天官賜福,傳統習俗多於元宵當天子時(即十四日夜間十一時起至十五日一時)祭拜天官大帝,有的宮廟則固定在元宵舉行祈安禮斗(拜斗)法會,為信眾闔家祈福。許多廟宇也多會懸掛各式傳統花燈,或是舉辦精巧的創意花燈比賽,也有的宮廟會邀請精美的福建泉州花燈來展覽,更有猜燈謎的大型晚會,讓信眾踴躍參與元宵慶典;而大街上老老少少手持各式新穎花燈遊街,相互爭奇鬥豔,好不熱鬧。


元宵日台灣民間也有許多民俗活動,如神誕日填契書、乞龜東勢賽新丁粄(紅龜粄)[12]乞燈(台語諧音「丁」,有乞得人丁旺盛的民俗意義)、鑽燈腳祈子,元宵「祈子」的習俗,另有婦女會去偷鄰人的「竹籬」,台語諧音可「得兒」。而未婚女子則有是夜「偷蔥」的習俗,以寓「偷得蔥,嫁好尪;偷得菜,嫁好婿」的吉兆。以前民間婦女或小孩也有盛行元宵夜「觀三姑」或「觀籃姑」的扶乩占卜請示習俗,現在已較少見,鹿港地區仍可見此項民俗。元宵民間以前還有「聽香」的習俗,可在家中或到廟宇上香,擲筊祈求出門的方向,以偷聽到的話作為祈求事項的指示。


隨著風俗民情的不同,各地都有特殊的元宵活動,如每年台北縣平溪放天燈、野柳淨港過火儀式,台南鹽水則有迎關帝放蜂炮驅瘟的傳統、台東則有炸寒單爺迎財神活動、苗栗的客家習俗盛行炸火龍,苗栗後龍也有射炮城活動;台北市內湖則有攻炮台活動和弄土地公炸土地公的元宵活動,活動期間皆熱鬧滾滾。



九、作頭牙(土地公生)


農曆的二月初二和八月十五日,是土地公的兩個重要的神誕千秋日,習俗上每月的初二、十六皆是作牙的日子,也是祭拜土地公的日子,而二月初二則稱為「頭牙」(也有做正月初二的),十二月十六則稱為「尾牙」。但是清代《重修台灣縣志》卷十二〈風土志〉中則言:「正月……。十六日,各市廛競饜酒肉,名曰頭壓(筆者按:頭牙)。」[13]異於現代台灣所盛行之頭牙日期。


台灣的習俗人們為了感謝土地神賜予農作的豐收,擴及到日常事業生意的興隆,故而被視為財神的土地公(福德正神),也成為民眾每月兩回頻繁祭祀祈福的重要對象。民眾除了在家中或商店舉行祭拜、犒賞員工或親友聚餐的活動外,有的也會準備祭品特別到庄頭(或角頭)的土地公廟上香祭拜。


十、犒將(犒軍、賞兵)


民間相傳地方上平時都會有一批神兵神將協助各地主祀神,尤其是王爺神,而擔任村莊或聚落的巡邏守衛隊,鎮守邪祟以免入侵聚落,並為地方百姓帶來居家平安,為了感謝這批守衛隊的神兵神將,民間固定每月初一、十五或初二、十六,準備豐盛的供品以祭拜之,稱為「犒將」、「犒軍」或「賞兵」。


所犒賞的便是五營兵將,即東、南、西、北、中五營的神兵神將,一般奉有五營兵將的廟宇,廟內多以五營頭(即元帥和聖者共五位的偶頭)、五營旗(五色令旗)代表之。一般廟宇的中心供奉五營兵將的內營,而在神明管轄境域內則安有外營,有的集中設置五營祠(將寮),供民眾祭拜以保護鄉里,或是在村里境域的五個方位設立各營將寮,有的則僅安設五營的竹符,而不特別搭設將寮。


犒將時,如果地方信仰中心的宮廟有舉行集體犒將,民家則將供品、金銀紙攜到廟前祭拜;若無宮廟集體祭祀,則由民家於門口自行祭拜。有些地方的生意人在初二、十六拜完土地公後,再拜門口,祈求好兄弟地庇佑生意事業興隆。


十一、清明掃墓


「清明」是二十四節氣之一,約為國曆的四月五日,訂為民族掃墓節,其前二日為「寒食節」禁炊,此源於春秋時期受晉文公下令火焚燒山逼臣子介子推出山,導致介之推母子因而殉難,晉文公後悔而下令寒食禁炊用以紀念,因而台灣民間盛行於清明食春捲。漢民族傳統上多於「清明」時節或是農曆三月初三的「上巳節」(即古代需沐浴的「修禊日」,民間多稱「三日節」或稱小清明、古清明)進行全家「掃墓」和郊外「踏青」的活動。由於各地習俗或祖籍不同,舉行掃墓的日期也不相同,如漳州人多重小清明的掃墓,但一般民眾多以「清明」為主要掃墓祭祖的時節;也有居民習慣以清明前後十日為彈性掃墓期。


清明一到,一家大小攜帶各種相關祭品前往掃墓,再行「掛紙」或稱「壓墓紙」的儀式,象徵蓋厝瓦,以示該墳塚有後代子孫在祭祀。一般墓紙有分黃古錢、五色紙兩類,各地使用的習俗不同,漳州人多用黃古紙,泉州人多用五色紙。


新墳(新亡或撿骨後未滿三年者,也有人以一年計)需培墓,祭拜時,得先祭后土再拜祖先,祭后土時得準備豐盛供品,若是舊墳,掃墓時供品則較儉約,隨人心意而定。培墓祭品主要有草仔粿、丁仔粿,以前習俗上也有將祭拜完的紅龜粿、鼠麴粿分給當地前來乞討的小孩吃的,稱為「揖墓粿」或「乞墓粿」,此有祖德流芳之意,現在已罕見此俗。而製作紅龜粿的龜模粿版則是一種傳統的民俗工藝品,以前多為木刻,現代多改為紅色塑膠製粿版。


台灣習俗中,若家中有長子娶媳婦、添丁生子、置產等喜事,一定要培墓,昔日添丁培墓需準備一對「子孫燈」(俗稱「番燈仔」、「四丁仔」)。祭拜前,先在祖先墓前燃燭祭祀,將之小心置於子孫燈內,不能熄火,一路護送回家,掃墓返家後立即將子孫燈安放於祖先神桌前。據說這種子孫燈,具有祈求「添丁發財」、「子孫興旺」的吉祥兆頭。








[1] 引自吳瀛濤,2001[1975],《臺灣諺語》,台北:臺灣英文出版社,頁394-395




[2] 七元,是為七元日或人日,會吃七寶羹或麵線延壽。初八原金,要為明天拜天公準備金紙等祭品。十一概概,也是指當天沒有什麼節目。十二漏尿,指新春期間天天吃美食,而吃壞肚子腹瀉多尿。




[3] 參考content.edu.tw網站,〈摸春牛:土城聖母廟〉之網頁。




[4] 根據糊春牛的台南縣學甲鎮吳文進道長之補充說明。




[5] 引自清‧王必昌編修,1993,《重修台灣縣志》(台灣文獻叢刊一一三),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頁398-399




[6] 「安龍送虎」儀式,可參見李秀娥,2006,〈 松山慈惠堂35週年建醮安龍送虎除煞祈福〉,《歷史月刊》第223期,頁22-26




[7] 謝宗榮2000,〈春聯‧年畫‧迎新春〉,《國魂月刊》第651期,頁20-21




[8] 李豐楙、李秀娥、 謝宗榮 ,2000,《文英館藏臺灣宗教文物分類圖錄》,台中市:台中市政府文化局文英館,頁47




[9] 李秀娥,2003,〈燒香求財運,公道在神明——財神的種類與祭祀習俗〉,《傳統藝術》26期,頁12。八路財神至少有兩種說法:一是天寶財神、彌勒財神、錢袋財神、武官財神、財寶天尊、納珍天尊、招財使者、利市仙官等八位。二是一路天官五路財神、二路文武財神爺、三路招財使者、四路利市仙官、五路招寶天尊、六路納珍天尊、七路福德明王尊神、八路韓信使者。目前民眾在開市敬祀財神時,也會燒化印有八路財神神像的八路財神金,以祈求八路財神庇佑招財進寶,錢源廣進。




[10] 梁‧宗懍原著,王毓榮校注,1988初版,1992二刷,《荊楚歲時記校注》(文史哲大系6),台北:文津出版社,頁52-53




[11] 李秀娥,2000,〈年俗禁忌,停看聽〉,《國魂月刊》651期,頁24




[12] 劉還月,1991,〈添新丁、分喜氣——台灣地區分「新丁餅」的習俗〉,《臺灣的歲節祭祀》,台北:自立晚報文化出版部,頁20-22




[13] 清‧王必昌編修,1993,《重修台灣縣志》,頁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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