柒、綜合分析
綜觀台灣閩南人的歲時節俗,以筆者長年的研究經驗,歸納其至少具有下列十一項特點:
1. 具傳統性:這些歲時節俗歷經自中國歷朝傳衍迄明清以來的臺灣社會中,迄今仍保持文化的傳統性與傳承性,傳衍至二十一世紀的臺灣社會。例如除夕夜的團聚圍爐、上元節的提燈遊街、端午節的龍舟賽與粿粽子、中元節的盂蘭盆會或慶讚中元等,皆具有濃厚的節慶文化之傳統性。
2. 具保守性:這些悠久的歲時節俗有其文化上的保守性特色,保持其傳統的文化特質,屬於我國濃厚的民俗韻味。例如立春的摸春牛鞭春禮、新春的發紅包壓歲、小孩新春放鞭炮、清明的掃墓祭祖、中元節的祭祀孤魂滯魄即延續古代厲祭的傳統。
3. 具循環性:這些歲時節俗幾乎每年週期性的循環遞衍,所以會定期舉行與歡度這樣的節俗。例如每逢立春的摸春牛鞭春禮、除夕辭年、新春開正賀歲、上元節歡度元宵佳節,一直到年底的送神、天神下降結束後,又會重新開始新的一年的歲末迎春,歲時節慶也依序來臨,再度讓全國民眾歡度佳節,所以會以年循環的周期而屆臨。
4. 具復甦性:某些歲時節俗雖因不同時代的政府官員的干預或禁止,但也會隨時代不同而重新被恢復舊有的習俗。如台灣的搶孤風俗在清乾隆時期便曾被官員所禁,到了日治時期也被日本治台的統治者所禁,而台灣光復後在經濟許可下,頭城搶孤便曾恢復舉辦,也曾連辦三年再停辦多年,目前曾再自2003年起連辦四年,未來如何仍有待觀察;而屏東恆春的搶孤活動則是連辦三年再停三年。
5. 具包容性:這些傳統的歲時節俗具有很大的包容性,會接納新時代的設計與圖案,例如在元宵節的燈會展覽活動中,除了常出現傳統式造型的花燈外,也會因應時代的進展而出現現代卡通造型的花燈,如機器人小叮噹中的多啦A夢、可愛的皮卡丘等,還有中元節的普度好兄弟之供品中,除了有傳統造型的歷史人物劉備、關公、張飛,以及神話人物八仙外,也有四時水果、海產等水族類,也會出現現代卡通人物的捏麵看桌。
6. 具創新性:傳統性的歲時節俗除了傳統性外,也具有創新性,例如在元宵燈會中,具現代設計手法的主題雷射燈光秀、花燈的設計材料使用光碟片等,創造出異於傳統的紗燈燈籠,使民眾擁有很不一樣的現代元宵花燈夜。
7. 具地域性:這些歲時節俗會因應不同地方的地域性發展特性,而產生同一節日有不同的節慶特色,如元宵節台東以炸寒單爺來歡度,而台北縣平溪則是盛行元宵放天燈祈福,台南鹽水則是元宵放蜂炮的熱鬧與刺激場面,台北市內湖區則是以鞭炮炸弄土地公慶元宵與攻炮台的熱鬧活動。
8. 具凝聚性:為歡度歲時節俗如除夕圍爐到過年期間返鄉團聚、清明佳節的返鄉掃墓、端午節吃粽子看龍舟賽、古代的重陽節闔家插茱萸登高避禍等,這些節日的來臨皆會促使異鄉遊子紛紛返鄉,促成家人的團聚與增進闔家情感上的互動凝聚力,故具有凝聚性。
9. 具調節性:歲時節俗對於讓日常平淡的生活或是工作繁忙的緊張生活情緒,具有一種抒解情緒與調節心情的作用,讓人放輕鬆歡度過節並與家人團聚的歡樂時刻,讓人興奮的期待,也期待佳節中新奇美麗的事物,如可以觀賞的元宵燈會、中元看桌,或是可以擁有佳餚的除夕圍爐、各式口味的元宵湯圓、端午節可口的粽子等。
10. 具刺激性:歲時節慶中也具有濃厚的緊張性與刺激性,會帶來感官上的興奮感與期待感,期待過特殊節日所帶來的感受,例如參加臺南鹽水蜂炮的感官刺激與體驗蜂炮的危險性;又如台北內湖弄土地公以大量的鞭炮炸土地公和台東的炸寒單爺,皆有以鞭炮越炸越發的信念,故場面相當刺激與危險。
11. 具娛樂性:歲時節俗中也具有濃厚的娛樂性與趣味競賽,例如端午節的龍舟賽事,如宜蘭的二龍村之競渡,往往成為兩村村民划龍船競賽的大事與娛樂話題。又元宵節的觀賞各地花燈秀、甚至台灣燈會中的精彩雷射主題燈光秀到會中各式各樣的燈區展覽,皆是充滿創意花燈競賽與娛樂休閒的意味。
傳統的歲時節俗與臺灣庶民生活息息相關,在傳統的保守性中,仍可見到部分揉合現代科技的部分,但基本上仍不失其傳承自悠遠歷史文化傳統的特色,節俗調節了我們日常工作生活的緊張情緒,帶來一種闔家團聚的情感慰藉,我們可以肯定具有濃厚民俗意涵的歲時節俗,在現代二十一世紀的新時代來臨中,仍可發揮其穩定的文化價值與作用。
若以台灣閩南人的歲時節俗之民俗意涵做進一步的分析,可分「生活目的」、「操作方式」兩類。
1. 生活目的:趨吉避凶。在台灣的歲時民俗文化中,充分表現出民眾追求的人生目的是「趨吉避凶」或「趨吉避禍」,據台灣民俗藝術研究者 謝宗榮 的研究指出:「『吉祥』是傳統漢人社會中對一切美好事物的總稱,表達人們對於生活幸福的憧憬。因此便以許多生活中具體可見的或是經由集體意念所塑造的事物來象徵。吉祥紋樣之產生,其原理主要有三:一、取自物品的特性,石榴多子……;二、取自物品的延伸解釋意義,如桃子食之可以增長壽命故象徵長壽……;三、取自物品的諧音,這類紋樣內容最多,諸如「魚」諧音有「餘」,「羊」諧音「祥」……。「辟邪厭勝」相對於吉祥、祈福而言,是希望驅除所有不好的事物以保障人生的幸福。」[1]
若以歲時節俗而言,民眾的每逢年節歲時等之祭祀神明、祖先、地基主、好兄弟等之行為,便是祈求神靈賜予福氣、平安吉祥、懺悔解罪、消災祈福等之願望。而在元宵節俗中「乞龜」有「平安長壽」之意,取其物品的特性;元宵的「乞燈」如同「乞丁」(可得子)的吉祥諧音;過年所吃的長豆,有「吃豆吃到老老老」長壽之意,則取語言上的押韻和取其物品的延伸意義。而端午節的門口所插之菖蒲艾草、灑雄黃、取午時水、貼五毒符、繫五色縷等,則有剋制夏季瘟疫、五毒危害之辟邪作用。古代重陽節臂繫茱萸攀登高山,亦有避禍之意。
2. 操作方式:具巫術性。在台灣的歲時節俗文化之操作方式,實具有很深的巫術性質。著名的宗教學者詹姆斯‧喬治‧弗雷澤(J. G. Frazer)曾指出「巫術」有「積極巫術」與「消極巫術」(即禁忌),而這兩類巫術則主要根據「交感巫術」(交感律)的思想原則,而交感巫術則又有兩種作用:一是「順勢巫術」或「模擬巫術」(相似律);二是接觸巫術(接觸律)。[2]
以台灣閩南人的歲時節俗中,可以見到許多具巫術性質的操作方式,例如立春到元宵期間的摸春牛,即以具象的紙糊春牛,接受民眾的觸摸,而隨著心中的祈願想獲得什麼便摸什麼部位,如「摸牛頭,兒孫會出頭。摸牛嘴,大富貴」的說法,則有兼具採用「模擬巫術」(模擬牛的紙糊春牛,採用的是「相似律」)與「接觸巫術」(春牛接受觸摸,採用「接觸律」),而透過這兩種作用的交感巫術之思想原則,民眾也在心中相信未來可以獲得願望的滿足。再如元宵時鼓勵已婚婦女想祈子的便去「鑽燈腳,生卵葩」的習俗,亦有透過已婚婦女站在或走過掛滿花燈的燈架下,經過「燈」與「丁」在閩南語語音上的相似性之聯想,即可同樣獲得添丁得子的吉兆,此亦為順勢巫術的交感作用。
[1] 引自 謝宗榮 ,2003,《臺灣傳統宗教藝術》(臺灣民俗藝術叢書11),台中:晨星出版社,頁309-310。又有關歲時節俗的生活目的與操作方式之思想觀念與內容,是經外子 謝宗榮 的建議整理而成。
[2]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J. G. Frazer),1991,“The Golden Bough”(譯名:《金枝:巫術與宗教之研究》),台北:久大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頁2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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