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齋醮儀式文檢的應用


道教是一個特別注重文字的宗教,在明正統年間編集《道藏》中,有關科教儀軌的經書佔有非常重要的部分,田野調查所蒐集的相關道經,也多以實際演行的科儀手抄本為主;而其中各種不同性質與功能的科儀,相關文書的運用,不僅具顯了科儀的核心內涵,更透露了許多重要的訊息,此類在道教齋醮中配合科儀演出所運用的書寫文書資料,我們統稱為「文檢」[1]。道教齋醮科儀中所運用的宗教文書類,可分為五大類:「章奏類」、「表疏類」、「申狀類」、「關牒劄類」、與「符榜類」,而文檢隨神靈的尊卑等第而投送,「章奏類」、「表疏類」兩類,在齋醮儀式中運用作為呈奏帝尊高神的文書,其恭敬用語如「呈章」、「啟奏」、「進表」、「上疏」等。


文檢中「章奏類」、「表疏類」,是道教齋醮時獻給天神的奏告文書,朝科之中拜呈表章,則成為主要的儀節重點,如南部靈寶道壇早朝所朝三清三寶天尊,疏奏青詞。午朝所朝謁玉皇上帝,呈拜朱表。北部正一道壇朝科進表則疏奏心詞,拜天公則呈疏玉皇表[2],以證盟醮功圓滿賜福信眾。安龍奠土儀式則用安龍謝土疏文,啟告工成告竣,理當慶懺奠安,用伸補謝之誠,得遂平安之喜,祈保龍神興旺,人傑地靈。整個疏章表類中,以青詞最具代表性[3]


文檢中「申狀類」,是下級對上級的官府仙曹所用,「狀」可擴大為對一般神祇行文,例如北部正一派道壇「發表科儀」,投奏方函狀於三境天宮、四帝天宮投奏、二后天宮投獻、三元天宮投達、天曹門下投進、地府門下投申、水府門下投啟、獄府門下投達、五師四聖府投進、南辰北斗宮投達、土府九壘宮投進、觀音佛宮投獻等十二方函獻狀,方函內文即為狀文格式。另「關牒劄類」一類,乃道教齋醮儀式中給付道法壇靖與高功傳度受錄所屬神司的命令文書。其中「關」意涵為合契通關,開通行事,〈四值關文〉如朝科進表,關召年月日時四值功曹承領表章,依時逕詣天庭真司。「牒」以召請官將,如〈發表牒〉召請三界功曹、四值符使、承差官將、傳遞等神,仗功曹而傳奏諸天神聖,委請官將護壇之意。〈破穢牒〉召請九鳳破穢大將軍,來潔淨壇場,破穢除氛。〈放水燈牒〉以牒請水府解厄真官,仰仗神光俾風恬浪靜,使蓮燈以星輝上照天宮下明澤國,祈孤魂超苦海之愆拔望昇天界。〈孤魂牒〉以聞召孤魂齊赴孤場,聞經受度拔往生方,來享飽煖之功,去超仙鄉之樂。「劄」則上行下的公牘,如發表儀式中對雷霆官將、城隍社令、醮家香火等所發之公文。


「符榜類」一類,「符」或稱「符命」、「真符」、「符文」,即是各式符籙簡文誥契,以為召神遣將,合符效信;「榜」則為「放榜之文書」,旨在公布傳達齋醮訊息與證盟功德。道經中強調符錄簡誥,皆法元始之祖炁,合靈寶之妙光,發先天之妙用,運一炁以成文;所以運用符簡當「以我之神合彼之神,以我之炁合彼之炁」,始能應感真靈,發揮效用。如北部正一道壇「發表」時化〈玉陽宮符,十傷符〉,召請追魂煉度、引魂護送相關職司官將童子齊赴玄壇前;化〈土地符〉、〈萬神符〉,請唐山祖神、台灣地頭神、當境境主以及壇靖相關神祇,皆能鶴駕來臨為醮典功德作證明。


榜文分為三種,一是證盟齋醮功德的大疏,稱為「功德大榜」。醮典為「放紅榜」,或稱「掛榜」,因其榜文體式最後都有一大「榜」字,如北部正一道壇題此大榜為「靈寶酬恩保豐祈安植福正一金文」(或題「龍章鳳篆」)。榜文通常醮典第一天或第二天拜榜貼出,公布舉辦齋醮的主壇者、地點、時間、詳細醮主斗首及參與信眾、事由、科儀內容,以及祝禱祈願,強調參與建醮的醮主斗首與信眾的功德,不僅為醮境周知,也上表於天上紀錄。二是公告傳檄作用法榜,與紅榜同時壇外掛榜。如「正一天師府」「北極四聖府」「三界萬靈府」「九天應元府」「勅封境主尊神」等法榜,功能即是對道法所屬壇靖,雷霆諸司將吏與當境尊神等,下達動員命令,以執行醮壇期間交付命令。三是放〈孤魂榜〉亦稱黃榜, 內容載明設甘露孤筵,雅齋妙供,祈請太乙救苦天尊賑濟無主孤魂,度幽冥苦爽之虔誠,希望孤魂受召來臨法會,聞經聽懺,懺悔、覺悟後皈依天尊,以求合境平安。布告〈孤魂榜〉,北部正一道壇道士將黃榜貼於大士爺案桌榜示稱〈孤魂榜〉,〈建醮孤魂大榜〉則發壇外張掛以為放榜周知,幽冥共遵。


道教科儀文書乃屬於官府文書性質,不論道教科儀如何呈現其美學價值,科儀實質意涵與功能的實踐,都得透過如人間官府般的仙界公文書系統溝通神凡,與神仙將吏或孤幽魂識所屬的官司曹所機關、個人等,作虔誠有效通達與見證落實。再者,道教齋醮文書的運用,乃以事人之道以事天地神祇的基本原則製作與進傳,必須注意其尊卑等第,按照不同的齋醮科儀的需要而有不同文體名稱、格式與相關的內容配合;即書章呈文特別強調要「依格」,方能上達高真,應時感應。


齋法之設,必有奏申關牒,悉如陽世之官府者,以事人之道,事天地神祇也,所以寓誠也。是假我之有,以成通寂然不動之無也。然復見其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以明其不敢以上下神祇為無也。所以盡事人之道,以事天地神祇也。故闡事之先,必請命於上天之主宰,與夫三界分治之真靈,曰府、曰司、曰宮、曰院。凡有關世人死生罪福之所,必一一輸誠以聞,或奏、或申、或關、或牒,又當隨其尊卑等第為之。[4]


醮無大小,所重奏章,幽明倚為莫大之利益[5]


由以上引文中可得到印證,這些道教文檢的特質,與實際的宗教運用情境,道教三百年多前隨著移民傳入臺灣,除了形成在地化的特色外,仍然堅韌地傳承古來閩、粵正一派的火居道法傳統;臺灣道教科儀由於傳承完整,未經過大規模限制與破壞,所以歷來被相關研究學者所重視。但在齋醮文檢方面,由於道教儀式本身有很深的封閉性與神秘性,因此獲得不易,一般都要拜師入門始能瞭解此一秘傳資料的運用內涵。








[1] 檢:東漢 許慎《說文解字》:「書署也,從木僉聲」清、段玉裁注:「書署,謂表署書函也」。元初成書的《道法會元》中出現的「文檢」二字,則全是指配合道教齋醮儀式演出的宗教文書:如卷二十七有〈清微解厄文檢〉,卷三十九有〈清微傳度文檢品〉等等一類以文檢為名的資料彙集。




[2] 據張檉副院長云:「表」為古代大臣對天子所呈奏曰「表」,「表」的種類分有「硬表」與「軟表」兩種,「軟表」就是「悃意」或稱「口表文」。




[3] 南宋呂元素《道門定制》卷一說:「青詞止上三清、玉帝,或專上玉帝為善。或有自九皇而下,至於十極諸天三界真靈,皆列於詞中。」卷六說:「唐天寶四載,勅太清宮行事官:皆具冕服,停祝版改為清詞,書於紙上,逮及宋朝真宗皇帝,更以青紙謂之青詞。清青之義,各有攸始。」




[4] 靈寶玉鑒》,〈奏申關牒文字論〉,《道藏》10冊,中國:三家版,1996,頁139




[5] 《道門定制》,〈議章後官曹〉,《道藏》31冊,中國:三家版,1996,頁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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